海南将开展换电站建设试点工作 涵盖多地多场所多领域

森林 2021-08-11 11:23:20

 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《海南省支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并指出,海南将重点在海口、三亚、儋州、洋浦、琼海、万宁等区域开展试点工作,其他市县也可根据市场需求,开展试点工作。

  换电模式是电动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之一。国务院发布的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35年)》,明确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,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。工业和信息化部强调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,支持北京、海南开展试点工作。《意见》旨在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动汽车换电站建设,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。《意见》将按照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支持”的总体原则,合理布局、突出重点、适度发展,初步构建全省电动汽车换电服务网络,形成换电模式成为充电模式补充的良性发展生态,促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实施。

  《意见》指出,海南将重点在环岛旅游公路驿站、高速公路服务区、加油站、车站、港口、机场等场所,以及在出租车、网约车、公交车、客运班车、中重型商用车等应用领域开展试点。

  政策支持方面,《意见》指出,换电站的规划管理、建设原则、备案审批和验收、准入与退出等方面,要依据《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》给予政府扶持。各试点市县主管部门,要结合本区域内车辆配置计划和需求,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,合理规划布局,明确换电站建设场地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,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。

  对服务于重型车辆、巡游出租车、网约车、公交车、城际客车、旅游班线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,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,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,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%的建设补贴。

  同时,结合环岛旅游公路建设,交通运输部门可重点围绕重型车辆、公交车、省内班线客车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,研究提出奖补措施。

  研究并推动企业内部形成统一的动力电池标准,鼓励采用车电分离的技术路线,实现不同企业、不同车型之间的动力电池互换。支持整车企业以电池租赁的商业模式实现车电价值分离,从而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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