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|《四川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》的通知

2025年06月21日

  6月3日,四川泸州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》的通知。文件指出,本市力争2025年新增新能源乘用车1.7万辆,完成汽车以旧换新0.9万辆;更新购置公共服务领域车辆570辆;市本级和三区环卫领域共更新购置新能源环卫作业车159辆,环卫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31%;提高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新能源汽车占比,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,逐步扩大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,力争2025年,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占比达80%以上;全市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规模新增7亿元,突破50亿元;全市新增新能源充电桩0.9万根,保有量突破2.9万根。

  本措施自2025年6月26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

四川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
四川泸州市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十条措施
新能源汽车网 阅读:5939 作者:森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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